其实,无论是生活在中国大陆,还是生活在加拿大,大部分华人都有严重的“买房情节”。试想,夫妻双方好不容易建立一个家庭,购置了房 屋。一 旦感情破裂,面临婚姻解体,夫妻双方的“安身之处”无疑就成为了这场离婚大战的争夺焦点。那么,人在加拿大,一旦遇到这样的烦心事情,又该如何解决呢?
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得的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如果结婚前就买,只有“增值”的部分夫妻平分。同居两年以上,也比照办理,可以平分增值的部分。
至于那些结婚之前夫妻中任何一方以按揭方式购置的房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按揭贷款,或是一方支付贷款,因为房屋已经属于家庭的共同财产,当然离婚时,夫妻双方就要对此进行分割。
预防房产分割:提前做好相关法律证明
现代社会中,出于对后辈的关心和爱护,许多父母都乐于对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儿女伸出援助之手,慷慨解囊,帮助他们购置房屋。不过,类似父母 这样的好心有时候也会给婚姻破裂的儿女带来烦恼。毕竟在面临财产分割时,儿女们想到更多的是应该偿还父母帮助投资买房的钱,而不是将其作为家庭共有财产来 分割给配偶。
专家建议:运用法律保护个人利益
按照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婚前做个人财产公证有伤夫妻之间感情,但在北美,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拥有的财产,没有必要在离婚时进行 均分。夫妻结婚之后赚的钱,双方在离婚时当然就有必要进行均分,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从这个角度来说,婚前做好个人财产公证相当有必要。
具体来说,夫妻双方拥有的财产中,房产一般都是离婚时双方争夺的焦点。如果房屋确实是两人共同拥有的财产,那么,夫妻双方就要对此进行均 分。如果房产物业是婚前父母以贷款名义借给儿女购置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儿女可以不必与配偶进行分割。但是,贷款的证明手续一定要完善。
夫妻双方最好还是学会以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在婚前就及早做好包括房产物业在内的财产公证。“当然,如果夫妻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 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话,那么就一定要诉诸法律来为自己讨回公道。”
同居伴侣是否享有同等的权利?
许多人都有着这样的疑问,同居伴侣关系结束时在财产的分割上是否能享有婚姻配偶的同等权益?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是否定的。同居伴侣分手,财产的分割不在婚姻法的管辖范围内。同居伴侣分居后财产不是平均分配的,房屋以及相关产业和物品归其购买者所有。
除 非共同居住的房屋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否则在同居关系结束时没有权利分割房产。在能够证明双方都为购房做出贡献的情况下也有权分割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产。 如果所居住的房屋为一方所拥有,另一方没有继续居住的同等权利,想要继续居住就需要向法院申请。为保险起见,如果要和自己的同居伴侣一起购买房屋,必须要 将自己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作为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与此同时,如果有同居协议,那么在同居关系结束时可以根据该协议处理相关的财产分割问题。没有同居协议的话就要根据所在省份/地区的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此外,多伦多律师Elliot Birnboim指出,当同居关系结束时,如果一方获得共同居住房屋的所有权,这同样也将影响到孩子的监护权以及配偶赡养费的计算。
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决定和伴侣分手前要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看看财产将会怎样分割。在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到所有家庭成员的利益,想想怎样做对大家最好,同时也要确保财产将会公平分配。
SALLY 的建议:
准备办理分居或离婚的夫妻,若夫妻双方的名字都在房产证上,保险公司现在允许夫妻的其中一方从另一方手中购买产权,购买的一方的贷款比例可达到 95% (LTV)。这个新项目的推出给了离婚夫妻一个新的选择,而以前的话,如果夫妻的一方仍想继续住在现有的房子里,则必须通过再融资(refinance) 来分给另一半所有的资产净值,而再融资通常只能拿到共计房价80%的贷款。因此,这个新的项目给了离婚夫妻想要保留房产一方更宽松的贷款额,这对他们是一 个利好消息。贷款经纪人可以帮客户申请这个项目。
那么,要申请这项贷款有什么文件需要提供呢?
? 离婚证明–财产分割–只限于婚姻下的房产
? 购房协议
? 房产估价
? 买房一方的收入证明